|
重庆无缝钢管的标志时间:2021-03-29 1)标志应醒目、牢固,字迹应清晰、规范、不易褪色。 2)标志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:制造厂名称或商标、产品标准号、钢的牌号、产品规格及可追踪性识别号码。对于精加工程度高的钢管,可以增加主要性能指标和尺寸精度级别等内容。 3)标志可采用喷印、盖印、滚印、打印、粘贴印记或(挂)标签、吊牌等方法,供方可选择一种或多种标志方法。 4)不锈钢管表面所用标记漆或黑水不得含有任何有害的金属或金属盐,如锌、铅或铜。 5)外径不小于36mm的无缝钢管应在距钢管-端端头不小于200mm处开始,3)条所述标志方法逐根进行标志。外径小于36mm的钢管可不逐根标志。 6)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和镀锌焊接钢管、电线套管、一般用途的电焊钢管、异形断面焊接钢管、复杂断面的异型无缝钢管,可不逐根标志。 7)合金钢钢管标志应在钢的牌号后印有炉号、批号。 8)地质、石油用钢管的管接头,应有钢的牌号(钢级)标志。 9)车左螺纹的带螺纹钢管,应有标准号后印有“左”字或使用英文字母“L”。 10)成捆包装的每捆钢管应贴(挂)不少于2个的标签或吊牌,每根钢管上有标记的可贴(挂)1个标签或吊牌。标签或吊牌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:制造厂名称或商标、产品标准号、钢的牌号、产品规格、炉号(产品标准未规定化学成分者除外)、批号、重量(或根数)和制造日期。 |